李志坚律师

李志坚律师是自1996年《律师法》及《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出台,律师性质回归到“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法律工作者”后的首批合伙制律师。
自1987年执业迄今,李志坚律师主办、指导办理的各类复杂诉讼及非诉案件不计其数,长达34年的实务经验练就了李志坚律师精准洞悉案件争议点的超凡能力。同时,李志坚律师还擅长挖掘证据,擅长结合仲裁员及法官职业思维模式来设计诉讼方案,找准对方的痛点,促使案件“峰回路转”,常常以“四两拨千斤”的姿态赢得了案件的胜诉。
执业多年来,他以出色的业务能力获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好评,并于2019年被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了“执业30年贡献奖*”,以表彰其对行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。

| 执业30年贡献奖:系广州市律师协会为了表彰对行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律师,向执业时间超过30年且仍在从事律师业务的律师颁发的贡献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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